更新时间:2022.06.13
兄弟之间属于平辈,一般来说并不存在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但兄弟间在特殊情况下不排除扶养义务。 《民法典》规定,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姐与弟妹之间在以下情况下存在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妹间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无效。扶养协议是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社会组织与被供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
只有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
亲兄弟之间是否存在抚养义务应当根据年龄具体分析: (一)若兄弟之间都已成年,彼此之间不存在抚养的义务。 (二)若兄弟存在未成年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 但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
兄妹间签遗赠扶养协议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由此可判断,遗赠抚养协议的主体并不包括法定继承人,故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订立的遗赠抚养协议无效。
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但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同理,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
兄妹间签遗赠扶养协议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法律规定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是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而兄弟姐妹属于有法定继承权的继承人,不符合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兄弟之间有扶养义务,而不是抚养义务。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时候,成年且具有监护能力的哥哥有义务扶养弟弟。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姐与弟妹之间在以下情况下存在抚养义务: 1、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2、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亲兄弟之间没有抚养义务,只要扶养义务。法律明文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之间房屋赠与协议,应该包括赠与双方的信息、赠与房屋的信息、房屋赠与的时间、赠与人与受赠人的权利义务等的内容。只要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其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协议内容应该简明、直接,根据协议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