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平等。对于生活中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平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应平等。遗产可以在特殊情况下不平等分配。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相等。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已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不是一定均等。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所以其依法可以多分遗产。如果各继承人通过协商的方式同意不均分遗产的,也可以不均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均等。但是,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此外,特殊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也是不均等的。特殊情况是: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原则上是要均等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约定不均等分割的,按照约定处理。
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是平等的,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可以均等。但经过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另外对生活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以及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对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应当平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于已履行主要抚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获得更多分数。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履行赡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
均等分配为原则,不均等分配为例外。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一般采均等分配。只有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予以适当的照顾。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同被继承人一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有抚养能力却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
《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均等的,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位以及第二顺位,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