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或标的数额的20%计算损失,同时可以根据违约情形判断实际损失,造成的损害比较大时违约金可以适当上浮,但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
大家在履行租赁合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工作调动、自购新房等原因需要提前解除尚在履行的租赁合同。那么对于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是否需要向出租人进行赔偿,又该如何赔偿呢。 应当判断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
租赁合同的时间计算,一般由双方约定。例如,双方约定何年何月何日起开始租赁,就按照约定的内容来确认合同的起算时间。如果存在欺诈、胁迫、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的情形,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租赁合同,同时确认合同的正确起算时间。对于租赁合同的截止日
合同解除的时候,如果是因为一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的解除,这时候守约方当然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损失适用的前提是,对方的违约行为已经给自己带来了损失。而且这项损失是可得利益的损失,守约方应当证明损失的存在,以及具体的数额
租赁合同能否提前终止,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1、租赁合同经过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 2、出现法定的解除事由也可以提前终止; 3、若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不能提前终止的,那么租赁合同是不能提前终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