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8
监视居住不能顶羁押期限。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
监视居住不算羁押期限,因为监视居住不是在看守所收押执行,而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不算羁押期限。 1、羁押是指将嫌疑人移送到看守所收押的情形,而监视居住并不是在看守所执行,所以监护居住不算羁押期限。 2、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
羁押期间家属可以做的事情是:委托律师会见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可以进行会见。但是,必须要经过相关机关的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
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羁押的期限不可以折抵缓刑刑期。对于犯罪分子在判刑的时候被宣告缓刑的情况,虽然之前其有被先行羁押的情况,但由于缓刑情况特殊,并非是刑事处罚,而是处罚制度,因此并不能将之前被羁押的期限用来折抵缓刑日期。
取保候审期间可以再次羁押。《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
犯罪嫌疑人在被羁押期间一般是需要劳动的,在不影响安全性和行政诉讼的进行的前提下,可以进行适当的劳动。《刑事诉讼法》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可以。因为案情需要,或属地管辖原则等原因需要更换办案单位的是可以更换的。更换办案单位的需要提供案件地的介绍信、办案协作函、立案决定书、拘留证、两名民警的工作证复印件办理换押手续。
羁押期限可以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