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节有: (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欠缺其中任何一个要件的行政行为就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
行政处罚特征如下: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 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 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 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
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处罚的违法行政行为种类包括: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作出的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
刑法中环境污染罪名主要包括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环境监管失职罪和污染环境罪。构成污染环境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环境污染侵权的特点有: 1、侵权主体大多是企业或者政府机关,具有不平等性; 2、环境污染是一种间接侵权行为,加害行为大多通过“环境”这一中介物,对生存于其中的人或物等造成损害; 3、损害结果是日积月累产生的。
先予执行的案件有以下条件: 一、当事人权利义务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生产经营; 二、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行执行而遭受的财产损失
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以及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其没有主观过错的等。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所谓先予执行,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因当事人一方生产或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