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强奸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了妇女不可侵犯的权利,即妇女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合法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 2、客观要件,强奸罪客观上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使用妇女
强迫劳动罪由以下要件构成: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利和休息休假权利;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的行为;犯罪分子是自然人和用人单位;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强迫交易罪由以下四个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品交易市场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达到刑事责任
强制猥亵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
强迫卖淫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上必须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客体是他人的人身权利和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
强迫卖血罪由以下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非法的性关系即构成强奸罪。 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犯此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处罚。
强奸罪的构成是: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女享有的拒绝与其合法配偶以外的其他男子性交的权利;2.客观方面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3.主体要件一般是男性;4.主观方面必为故意
满足以下要件的,可以构成强奸罪: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使用了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符合以下要件的行为才构成强奸罪: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或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如果在绑架期间强奸致死的,行为人涉嫌绑架罪和强奸罪,会依法数罪并罚。构成绑架罪,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女性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的意愿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