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3.10
债务人死亡,债务问题由继承人处理。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但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偿还,也可以选择不偿还。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的救济途径有: 1.债权人可以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根据法律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
1、债务人的配偶承担偿还责任的情形。债务人的债务属于夫妻共有债务的,死亡债务人的配偶负有偿还责任。 2、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承担债务的情形。死亡的债务人有继承人并且继承人继承了其财产的,应当对债务人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但是继承人清偿被继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在债务人的遗产范围内主张债权,遗产债务的范围如下: 一、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 二、被继承人因未履行合同所负的债务; 三、被继承人生前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对受害方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的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
死亡债务人的债务,应该由其继承人处理。继承人需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清偿的债务,而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因此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承担还债的责任。
债务人死亡,如果有遗产的,则其债务由继承人偿还。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偿还;如果没有协议的,则一般由债务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偿还。但偿还的债务是以继承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
债务人死亡的应由其继承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继承人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而对于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也可以进行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