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民法典中未成年精神病人由父母担任其监护人,其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其监护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兄、姐担任其监护人,其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
职责如下: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4、代理未成年人行使索赔请求权。
未成人的监护人具体有以下职责: 1、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其父母;如果父母丧失了监护能力、被剥夺了监护资格或者都去世了的,则由下列人员担任其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
未成人的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依法对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予以保护的职责; 2、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范围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
未成年监护人的确认原则如下: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以下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为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 3、其他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确定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一、由其父母当然监护人。 二、由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 三、由其兄、姐担任监护人。 四、由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担任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设立可以分为下列情况: 1、父母健在或者未丧失监护能力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3、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民政部门
未成年人的第二监护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父母死亡、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其监护人为兄、姐。
未成年人的第二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