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劳动者能够通过下列途径来解决劳动争议: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
在劳动争议中收集劳动证据有: 1、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 2、证明双方民事法律关系建立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3、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
社保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涉及公法关系的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社会保险涉及三方当事人,劳动者、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争议内容看,可分为待遇争议、缴费争议和发放争议。
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有以下三点: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认定;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贪污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能力鉴定后可能存在的争议及解决办法如下: 1、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劳动争议处理的注意事项: 1、处理劳动争议时,不能直接起诉,必须要先申请仲裁之后才可以起诉; 2、处理劳动争议时,要证明确实存在道工序; 3、处理劳动争议时,要看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可能因下列原因发生劳动争议: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发生劳动争议;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而发生争议; (三)用人单位与
行政复议的范围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民法典中涉及违法的协议无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