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结婚证有一方丢失了,丢失方可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补领申请。如果婚姻登记档案丢失,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先进行查证。
如果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可以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证。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没有户口本原件,是不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本人持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到民政局办理,手续不全,是不予办理的。
办理结婚证必须要有户口本,不然办不了。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可以去户籍管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
补办结婚证不一定非要本人去的。若需委托他人来补办结婚证,需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
结婚证一般不可以在外地补办,除非男女有一方是本地户籍。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丢失的证明材料到原登记机关进行补办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不能异地补办理,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一、结婚证丢失是无法异地补办的,公民若需要补办结婚证是需要带上相关资料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补办的,无法在非双方户籍所在地异地补办。因此必须回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
如果您双方的结婚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夫妻双方只要本人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便可拿到新证。如果婚姻登记处已经没有了您的档案,则您双方需要先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签字确认。 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