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结婚证遗失的补办方式: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审查,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补办程序是: 1、补办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另一本结婚证,到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距登记时超过5年的可能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复印档案后到民政局补结婚证。 2、办理时间:顺利时半天即可。 3、不是双方都必须去,一方去即可,但所需证据
补办结婚证具体要按如下方式:当事人带齐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依
补办结婚证的办理流程: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形成事实的婚姻关系后,如果要补办结婚登记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的材料,到一方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好补办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查档证明、结婚证丢失证明以及三张二寸近期双人合影照片。去民政局提交补办申请准备好所有材料之后,当事人们则可以去原婚姻登记处提交补办申请,工作人员在审核完各项材料之后,倘若一起符合规定的话,则当场给
补办一本结婚证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结婚证丢了的补办:双方当事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双方任何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并按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书和证明。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登记证,可以向原办
补办结婚证可以由一方或者双方携带下列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1.双方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如果结婚证是丢了的,需要出具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如果属于结婚证撕毁,但结婚证还能反映原貌的,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
结婚证丢失补办的办法:当事人应当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前往办理结婚登记的登记机关或婚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确认属实的,应当予以补发。
1、双方当事人夫妻关系仍在存续,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后到区民政局结婚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工作人员初审,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补领结婚手续; 3、颁发补领结婚证。
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的补办范围有严格限定,超出法定范围的,不可补办结婚证。提出补办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进行查证,符合事实婚姻的,应当为当事人办理结婚证。
当事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有条件的省份,可以允许本省居民向本辖区内负责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 婚姻登记机关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按照初审—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