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补偿费由四部分组成: 1、房屋本身的市场价格; 2、附属设施补偿值(普通单元式楼房没有此项); 3、超额土地补偿值(平房总建筑面积/总占地面积,即容积率< 0. 65,则土地超额部分补偿; 4、附属物及装修补偿。
(一)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应按照《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二)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三)拆迁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补助和奖励政策
(一)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应按照《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顺义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补助安置规定的通知》(顺政发〔2006〕1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被拆迁房屋的重置成新价由评估公司评估确定。 (三)拆迁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补助和奖励
人头费是指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按照符合条件的人口数来分配的拆迁补偿待遇。人头费常见于农村房屋拆迁活动,发放的人头费,一般是对村民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的补偿,在这一项补偿的基础上,再对村民已建成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来进行补偿,综合形成拆迁补偿
1、房屋整体价值的补偿; 2、被征收人搬家的费用; 3、临时安置的费用; 4、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5、市县人民政府制定了补助或建立办法的还可以获得补助与奖励。
拆迁补偿标准: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楼房拆迁补偿可以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补偿;可以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可以由被拆迁人选择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标准是不低于征收公告之日起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的价值可以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类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