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0
公司债权人权利可以通过诉讼来保护。还可以提交相应证据申请公司破产。破产清算需要在法院宣告破产后进行,破产重整只能在宣告前进行重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均能申请破产重整。
公司在收购其他公司时应当保护债权人的以下权利:知悉权;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权利损害的救济请求权等。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
通过下列途径保护债权人利益: 1、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2、引入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3、设立公司保证金和承诺还债制度。 公司保证金制度是指由公司注册时缴纳、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用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债权人权益的专用款项。
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是首要保护对象,特别是无担保债权人。 1、债权人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总体上缺乏对公司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地位,这种劣势地位所带来的后果通常是债权人错过最佳的诉讼期限,承担
1、公司未成立的责任承担。 2、抽逃出资责任承担。 3、公司合并、分立时债权人权益保障。债权人发现公司股东有侵害其合法权益行为时,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应当支持。另外,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资金行
是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其中负债就是负债者权益(权益),所以资产=权益
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有以下三种办法: 一、建立公司灭失预警机制 在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时期,处于激烈市场竞争中的任何公司都有可能因受内外因素的影响而遇到经营危机,从而侵害人的权益。 根据国外经验,可建立公司
担保人对担保债权的义务如下: 1、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
公司法人指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破产一般不会对法定代表人造成直接的影响,不会要求法定代表人个人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独立承担责任的主体。但是法定代表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也不能够再担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
冻结股东的股权,对公司的经营是不会造成本质的影响的。 股权冻结是一种强制性的措施,它指的是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进行取出或转移自己股权。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作用是制止股权收入的不当流失,使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