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5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 1、前者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后者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前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所有权,而后者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区别,具体如下: (1)客体要件。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后者是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后者侵犯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权;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目的不同。挪用公款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使用。贪污罪的目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2、犯罪手段不同。贪污罪必须使用侵吞、窃取、骗取或者其他方
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如下: 1、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全部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2、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是具有不同社会危害性的两种犯罪。这两种犯罪对犯罪客体,即公共财产权的侵犯程度不同。贪污罪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中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四种权能,而挪用公款罪只侵犯公款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的界限主要是主体不同和侵犯客体不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普通受雇用人员即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挪用公款罪侵犯的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
行为人改变资金用途的,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改变公款的资金用途,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可构成该罪。
公款私存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公款私存的主体是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公款私存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转为储蓄存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公共财物的所有权,而挪用公款罪是非法占用公款,目的在于非法取得对公款的使用权。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货币形态的资金和
(1)主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经办、管理特定款物的人员,而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 (2)客体不同。 挪用公款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以及公款使用权;挪用特定款物
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犯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贪污罪是行为人想占有,挪用公款罪是行为人在“借用”。 3、贪污罪贪的钱是公共财产,比如扶贫基金、国有财产等。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故意和目的是这两个罪名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