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点仍不能确定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
认定承包关系(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的方式是:承包方或发包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表示予以接受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对该承包关系认定为有效。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承包关系的认定有:承包方或发包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对方表示予以接受的,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形式的土地承包合同也应对该承包关系认定为有效。
加工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地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的,承揽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能够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
(1)出资义务; (2)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信息披露义务; (4)普通合伙人的信义义务; (5)信义义务包括有限的忠诚义务与谨慎义务; (6)遵守有限合伙协议的义务。
合同无效认定原则:不违法即合法有效原则;慎重对待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认定合同无效一般应以当事人请求为前提,法官不宜轻易主动地去认定和宣告。
货款纠纷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需要准备的材料:证明货款纠纷的相关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有关质量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行业的相关标准进行,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以往的交易习惯进行约定。如果当事人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进行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的默认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履行合同的标准以及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这三点。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履行合同,就其本质而言,是指合同的全部履行。
根据同时履行抗辩权产生的根据,其存在至少应具备下述条件: (一)须有同一双务合同所产生的债务,并且互为对待给付; (二)须对方未为履行债务或未为发行债务之提出; (三)须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 (四)对方之对待给付为可能履行。在适用的范围上,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必须有同一双务合同的互负债务; 2、履行抗辩权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已到清偿期; 3、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4、有可能履行对方的待付。 法律规定,行使不安抗辩权应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在同一双务合同
工程合同履约担保的法律规定如下: 1、保证担保人向招标人出具履约担保,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一切条款在规定日期内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以不超过双方约定价格完成工程; 2、土木工程国内竞争性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