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全新的外商投资管理体系开始落地,为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地利用外资、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我市严格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培训工作,为外商投资企业做好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制度切实有效执行
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的企业的性质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如果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则企业的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2、如果外资公司再投资设立有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则企业的性质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外商出资时间的法律规定为:外商投资企业合同中规定一次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应当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合同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投资各方第一次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
1.对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所列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对外商投资企业引进属於《国家高新技术产
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用地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通过合资或合作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四、通过租赁房屋及场地取得土地使用权。 五、通过土地使用者转让而取得土地使用权。 六
应该实缴。 1、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2、股份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普通清算程序是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基本程序,也是最重要的程序,一般经历如下程序: 一、申请企业终止与清算。 二、书面通知各政府机关清算事宜。 三、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书面通知已知的债权人申报债权。 五、清算公告。 六、申报债权。 七、债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不需要。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根据需要直接设立从事业务联络性质的办事机构,不再到工商机关登记,目的主要为了更加方便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已经登记设立的办事处,不再办理变更或者延期手续;期限届满以后,办理注销登记或根据需要申请设立为分公司。
外资并购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程序如下: 1、出具并购意向书; 2、调查目标公司; 3、签订并购合同; 4、履行反垄断审查申报义务; 5、申请审批,办理变更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的流程如下: 1、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但公司分立或者合并的情形除外; 2、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清偿公司债务; 4、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5、制作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