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股权质押合同无效的类型有: 1.主合同无效的股份质押合同; 2.未经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即以股份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3.未将出质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份质押合同; 4.出质人将自己没有所有权的股份作为质物的股份质押合同。
涉及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股比例转让;
股权转让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各自持股比例受让。
股权质押质权不可以单独转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所以,股权出质以后,要出质人和质权人都同意才可以转让
股权质押没有登记一般是无效的。股权出质登记效力为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和质权保全权;出质人享有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其他效力。股权质押登记的效力是指质权人就质押股权在担保债范围内优先受偿的效力及质权对质
撤销权是请求法院撤销某些特定行为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有: 1、债权人通过诉讼主张撤销权以谁为被告的问题。 2、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举证上的问题。 3、债权人撤销权之管辖法院和当事人的确定问题。 4、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
(一)对质权人的效力 1、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 2、物上代位权。股权因其他原因灭失所得赔偿金应作为出质财产。 3、质权保全权。质物有贬值毁损的可能时,质权人可以提前处置质物。 (二)对出质人之效力 出质人就出质股权
股权转让涉及的法律问题包括以下内容: 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条件,限制股东转让股权,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应当通知其他股东,多个股东要求购买股权的,应当按照各自的持
公司解散涉及的法律问题: 一、营业执照与公司人格之间的关系; 二、有限责任原则的适用条件及其例外; 三、解散公司的法律责任; 四、健全和完善有关立法。
借名购房涉及的法律问题有: (1)合同或被确认无效:借名人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2)借名人易发生房钱两空的后果:出名人不认可借名购房关系的,未签署书面协议难以追回房屋所有权; (3)出名人的资信可能受到不利影
上市公司法人股票质押应当登记,未经登记质权是没有设立的。所以也不能通过行使质权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