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财产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一般是不能同时继承的。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成为代位继承的继承人,可以以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一同参与继承。根据法律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有区别的,但是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区别,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如果死者没有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下列人员可以继承死者遗留的房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在分配原则方法上,应当坚持平均分配为主。 按继承法规定,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等额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②对被继承人尽了
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继承如下: 1、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可以同时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的继承顺序在分配原则和方法上,应坚持平均分配; 2、应当注意几种特殊情况下的不平等分配。这些特殊情况包括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首先,应酌情分给那些没有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其次,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 最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一般情况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均等分配。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
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一顺序继承人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可以继承。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继承开始后,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则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
新继承法已失效,民法典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规定如下: 1、第一顺序继承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位继承权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比例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2、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