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劳务派遣人员哺乳期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行的。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发生这种情况,女职工可以和用工单位及派遣单位协商解决,还可以直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动者按正常程序在试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通知用人单位,也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想要离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依据以下情形: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1.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
职工生病在医疗期过了之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才可以,比如说员工严重的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反复劝解无果就可以进行开除。不可以没有理由就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对在医疗期内的员工,是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三期”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的时候,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从保护女职工享有生育权利的角度出发,确保女职工不因生育而降低收入或者失去工作。但是这样的保护并不是女职工在“三期”内无法约束了。“三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是指合同期满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医疗期满或者医疗终结被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5-10级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鉴定为1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找到新的用人单位的,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新用人单位未劳动者继续缴纳医保;用人单位未找工作的,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直接缴纳医疗保险。
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关系后,双方也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那么在劳动合同中也会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进行续签手续时,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的金额会根据当事人的工作年限以及平均的收入来计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