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办理方式:转让双方携带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共同前往当地的商标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等待商标局审核即可。若审核通过的,由商标局公告。
当事人若需要商标的许可使用进行申请,则所需要的具体流程为:商标注册人先要与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然后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进行公告。被许可人需要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办理商标使用许可证一般应先由许可双方以许可相关事项达成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的许可合同。然后,双方向商标局进行备案。最后,商标局进行审查,对于符合要求的,核准备案,并予以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效力,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没有备案在一般情形下是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的,除非当事人有另外约定。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专利权人与他人订立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局备案。强制许可: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专利的。
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备案规费;收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通知书。
商标法许可合同备案提交申请后,一个月左右,商标局会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受理通知书。三个月左右,商标许可合同备案完成,商标局发出商标许可合同备案书。
商标授权许可协议需要到工商局备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且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
专利许可不是必须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无论是否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进行备案,都不会影响合同本身的效力。也就是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并不是法律的强制要求,备案只是国家对专利许可行为的一种管理方式。
注册商标许可使用必须备案。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必须备案。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许可人应当在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将以下文件报送商标局备案: (1)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 (2)由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共同签署的《商标许可合同备案表》; (3)《商标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许可人与被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许可人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时应提交申请书件,并向商标局缴纳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