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强制猥亵罪与强奸罪的区别在于: 1、前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包括男性,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前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后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使用暴力、胁迫或者
行为人奸淫幼女,且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在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节的,则在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基础上从重处罚。
强制猥亵罪的犯罪构成界定: (一)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男性或者妇女)的性自由权;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
强制猥亵罪的成立条件: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 3、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一般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性自由权; 4、客观方面是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侮辱、猥亵他人的行为。
强制猥亵与强奸的区别有: 1、主观故意内容不同。强奸罪的目的是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强制猥亵罪不是为了与妇女发生性关系。这是区分两者的关键; 2、客观行为并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罪是对女性进行性交以外的猥亵、侮辱,与女性没有性交的行为;强奸罪是对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三点区别:第一,主观上,强奸罪主观上是以与妇女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强制猥亵罪主观上是发生性关系之外的行为,如搂抱、亲吻等。第二,犯罪对象上来讲,强奸罪的犯罪对象仅为女性,男性非该罪的对象。但强制猥亵罪的对象不限性别,男女皆可成
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强制猥亵他人、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强制猥亵、侮辱罪,应当立案侦查。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此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从重处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构成有: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他人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
强制猥亵罪是指以暴力、胁迫、药剂、催眠术或其他方法对男女进行猥亵的犯罪行为。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情节严重的会从五年以上开始量刑。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奸未遂也构成犯罪,只是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罪和强制猥亵罪的区别有: (1)犯罪主体不同。 (2)有无奸淫的目的不同。 (3)行为方式不同。 (4)所侵害的客体不同。若行为人首先出于猥亵妇女的故意后来又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对妇女强奸后又实施了一些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