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出资成立子公司的,是属于公司的投资计划之一,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议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的。第十五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公司如果对外担保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作出决议。向内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同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不能成为担保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解散公司需要股东会会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解散公司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分立并不是必须全体股东同意的,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有限责任公司分立的,股东会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股东大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权清算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公司注销前须进行清算,需要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然后是成了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资产和债权债务等,制定财产处置方案,清算完毕制定清算报告,办理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从程序上不需要全体股东签字。注销是要通过全体股东
原则上来讲,公司收购案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转让出资,必须将受让人的姓名或名称记载于
股东会改为人数表决是可以的,只需要通过公司章程确定即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只要持有该公司股票,你便是该公司的股东,但是由于上市公司一般对外发行的股票数量相当大,一般散户手中的股票份额微不足道。因此,中小股民是没有办法进入公司董事会进行日常管理的,也就没有发言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优先购买权。只有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保护有限公司的任何性。是指股东在向第三人转让股权时,需要其他股东均不行使优先购买权才可。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公司亏空法定代表人不一定要负责任。但如果法人作假,犯法,损害公司收益,影响公司财政,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有可能是法人。这二者是无法比较的。
公司法人是指作为企业的本身,公司作为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公司的大股东是指在公司中持有股权份额较大的股东,它仅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