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能请求继续履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可以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租赁物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所以房屋出售以后还是需要履行租赁合同的。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间届满继续履行租房合同,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续租,重新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租户不履行租房合同的房东可以要求租户按合同内容执行,如果构成违约的,可以要求租客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租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房东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租客应按照合同月租金的两倍向房东支付违约金: 1.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
根据法律规定,出租房不履行合同的处理方式是: 1、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适用强制履行,要依据合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加以分析才能确定,如果出现不能履行情形的,就不能强制履行,例如房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
租户不履行租房合同,房东可采取以下办法应对: 1、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内容; 2、可以发出解除合同通知; 3、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支付定金以及其他补救措施。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如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并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承租人不履行合同的处理: 1、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承租人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包括以下内容:承租人和出租人互负债务,其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并且应当先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的,则租赁合同中后履行的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