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既遂量刑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正确表述应为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其构成要件是:主体要件: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
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有: 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2、客观上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
行为人实施了制造毒品的犯罪行为,一般情况下,就会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制造毒品的数量是多少,只要其实施了制造毒品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且是制造毒品罪。具体地来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就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定罪量刑做出了
强制执行决定应该载明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5、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客体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以及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的管制; 第二,在客观上,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