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6
离婚以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男方可以找女方协商。离婚以后,户口是否要迁走,应当由当事人作出决定,我国法律未作强制性规定,也没有明确规定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出,男方让女方将户口迁走,女方不愿意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询问女方如何才愿意将户口迁
离婚后,一方户口不肯迁走的,可以协商解决。男女双方离婚后,另一方是否一定要将户口迁出去,我国目前的法律未作明确的规定,一般是由当事人自己作出选择,对方选择将户口迁出去的,应当去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对方不肯迁走的,当事人只能找对方进行协商,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出的解决办法有: 1、另立门户,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户主可以向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双方无异议的,在户籍所在地登记办理,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向对方的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双方能达成协议但又不想回到户口所在地,也可以向居住地法院申请离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老公不迁户口,老婆迁户口
1、如女方违约拒不迁出,男方可以对方违反约定为由提起合同之诉,当女方具备户口迁出条件时,男方请求一般会获得法院的支持; 2、如离婚手续是通过法院解决,法律文书对女方的户口迁出问题有明确裁决,则可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户口登记机关
老婆离婚了户口可以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移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
关于离婚后户口的问题,一般是男女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要另当别论。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的,可以协商处理。离婚后,女方不迁走户口的,男方可以找女方进行协商,商量之后,女方同意迁走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女方了解情况后,实在不同意迁走,并且女方户口有去处的,男方作为户主,可以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
离婚不迁户口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坏处,在法律方面,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对男方结婚是没有影响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凭离婚证就可以办理,因为他以前的婚姻关系已经不存在。户口在一起也不会给双方的生活造成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