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以下这些情况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 2、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的,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但可以依法申请
行政复议之后的十五日内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如果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起诉。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认为行政强制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以及认为行政机关变更、中止、撤销有关许可证、执照等证书的行为侵犯其而合法权益的等。
超期申请行政复议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
违章能申请行政复议的时间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算,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应当适用更长的时间规定。若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
超过行政复议期限,如果未超过诉讼期限的,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如果超过诉讼期限的,则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如果依法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起诉的时效期限是六个月内。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拆除违建能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拆除违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申请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算起。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包括行政机关的正职、副职负责人、参与分管被诉行政行为实施工作的副职级别的负责人以及其他参与分管的负责人。 被诉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下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不能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
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可以是全国人大,在其制定的法律中设定行政许可;国务院,以发布命令的或制定行政法规的方式设定;地方人大,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等。
发票管理行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行为此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但此种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只可申请一次。
行政强制执行能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认为行政强制执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书面的或口头的复议申请;如果符合申请复议的条件的,复议机关应予立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