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拘留后的处理: 一、行政拘留后,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将被拘留人送达拘留所执行。 二、刑事拘留后的处理: 1、刑事拘留后,被拘留人会在二十四小时内被送到看守所羁押; 2、办案机关应在刑事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拘留被民警打维权的方式: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举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
刑事拘留后处理程序如下: 1、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2、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移送审查起诉; 3、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
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的情况: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
刑事拘留37天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检察院作出逮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2)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3)认为需要继续进行侦查,符合其他强制措施条件的,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拘留批捕后的处理办法为: 一、侦查; 二、审查起诉; 三、审判。其中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作出提起公诉决定。
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被拘留人的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检查发现的违禁品和其他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应当移交拘留决定机关依法处理。被拘留人拘留期满,拘留所应当按时解除拘留,发给解除拘留证明
如果刑事拘留超过了37天,公安机关依然没有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就应当解除强制措施,如果公安机关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公安机关的上级部门申诉。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 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 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
刑事拘留三天后的处理方式如下: (1)延长羁押,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7天,在这段时间内可能会逮捕也可能取保候审; (2)取保候审,缴纳保证金或提出担保人以后人可以回家,但不能离开本市,等待法院审理; (3)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为三天,对属于结
刑事拘留37天证据不足的,应当再去收集证据,等收集证据后证据确实充分的,及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证据依旧不足的,应当及时释放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后如果嫌疑人符合特定的条件则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