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必须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当事人如果要在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先找到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的官方网站,然后填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并提交其他需要的材料;再点击确认;最后就提交成功,等待该复议机关的通知。
对于行政机关对当事人所作出的拘留决定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可以用书面方式来提出,也可以用口头方式来提出。并且申请人要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地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被动行政行为,它兼具行政监督、行政救济和行政司法行为的特征和属性。它对于监督和维护行政主体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等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对于行政复议的申请机关,根据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主体不同,其申请
要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的,需要由申请人准备好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并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当事人如果不能书写复议申请书的,也可以提出口头的申请。
房产证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是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行政复议可以去以下部门进行申请: 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申请人是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变更或者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若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拘留决定,可以向作出拘留行政处罚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写法应当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住所、赔偿义务机关名称、申请赔偿的事实经过、赔偿请求的具体内容、申请赔偿的理由和根据等。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