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申请书中要涉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以及要满足有关的要求: 一、请求撤销《房屋征收(农村集中居住点安置)评估报告单》(报告单编号xxxxx)、请求合法合理裁定拆迁补偿方案。 三、请求公布“xxxxx市场项目”征地批文,拆迁许可证明。
申请征地行政复议的方式:申请人如果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采取当面递交、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并且应当明确好申请书里面的内容。如果口头提出申请的,则直接告知复议机关有关申请内容即可。
行政复议申请书的格式为: 一、第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说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说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联系电话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别的组织,应当说明全名、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
当事人被认定有闯红灯行为受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交通部门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构如作出具体行政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机关、以及其同级人民政府等。《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后不能申请仲裁,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申请延长的条件是案件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且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的。但是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延长的期限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的,被处罚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如果行政复议机关维持原处罚决定,拘留仍要执行。
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
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行政复议中的“一事一申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一次行政复议申请,不可多次申请。如果对多个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不可合并申请。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事情;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