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工伤享受待遇有:申报工伤后可以享受医疗、伤残及停职留薪等工伤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
工伤医疗待遇内容: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
工伤保险的待遇主要包含4个方面:工伤医疗待遇、工伤伤残待遇、康复待遇以及工亡待遇,具体而言如下: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就医期间的医疗费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 工伤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1.工伤医疗待遇:一是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医疗康复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二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三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2.停工留薪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
1.工伤人员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
工伤在家休息的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用人单位每月按时支付工资。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可以停工留薪,暂停工作进行治疗或者在家休息,如果职工生活不能自理的,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停发工
工伤家属护理受伤职工的可以按照当地的护工的工资进行计算。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如果存在生活无法自理确实是需要护理的,将由所在单位负责。用人单位可以派人进行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请人帮忙护理。支付的护理费的数额,应该按照省市或自治区的标准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可享受的法定待遇如下: 一、关于薪酬 1、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
老师工资待遇的国家规定: 1、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
是工伤期间享受的待遇:第一,普通工伤享有医疗费,住院时间段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治疗时间段的基本工资待遇和交通食宿费。第二,伤残级别的,在普通工伤的基础上还增加了辅助器具费,一次性的伤残、工伤医疗和就业补助金,还有伤残津贴。第三,导致死亡的
公务员工伤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等级而定。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或者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而受伤导致伤残,根据现行的规定的审批权限以及评残办法对其进行评残。其伤残的性质的认定以及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补办评残手续、伤残抚恤金的标准以及伤残抚恤关系的转移等,按
国家级表彰奖励获得者,除了享受省部级劳模的待遇外,还可以终身享受国家津贴。 国家级表彰奖励,一般有二种,一是定期的表彰,五年评定一次;二是及时性表彰,重大事件或活动后举办。如九八抗洪、汶川地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