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一、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 二、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 三、民事诉讼方式解决。当卫生行政部门也不能成功调解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即发生民事诉讼。 四、其他解决途径。
医疗期和病假的区别在于: (1)医疗期是法律概念,病假更多是生理上的概念; (2)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而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2.误工费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的项目有: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
医疗过失包括医疗机构的过失和医务人员的过失,医疗机构过失的表现如下: 1、医院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 2、医疗设备陈旧、缺乏维护; 3、缺乏基本医疗护理条件;等等。 医务人员过失的表现如下: 1、误诊; 2、不负责任,违反规程; 3、擅
医疗过错判定原则 (一)“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
1、责任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存在主观过失; 4、违规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
(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
加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 1、商业医疗保险有别于社会医疗保险,首先是承保前客户需要体检,根据体检报告进行健康状况评估,由评估的好坏确定保费的额度。 2、免责:商业医疗保险对投保前的部分疾病约定免赔,如投保前有糖尿病,因糖尿病产生的医疗消费不予
医疗过错损害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患者死亡的,还包括丧葬费以及处理丧葬事宜的合理费用。其中医疗费、交通费、
我国有关医疗纠纷的法律有《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
医疗事故的认定条件具有下列特征: 1、医疗事故的主体只能是医务人员。 2、医疗事故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致。 3、医疗事故在客观上,必须有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事实。 4、医疗事故的对象只能是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