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属于公安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只有在得到检察院的批捕令之后才会对嫌疑人进行批捕,而批捕的决定是由检察院和法院来作出的,而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所以即使在发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公安机关也没有批捕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
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拘留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程序。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认为犯罪嫌疑人符合逮捕条件,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
当事人的银行帐户如果被公安机关冻结,此时,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在其调查完成之后,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当事人的账户会及时被解冻。如果当事人涉嫌违法行为,则直到对应的案件结案为止,当事人的账户才能依情况解冻。因此,如果当事人并未涉嫌
保护公民合法的权利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在非法强拆中,受害人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保护其权利的。公安机关应当保护受害人的权利,阻止非法强拆的进行。如果公安机关不作为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被害人因为非法强拆遭受财产损失和人身损害
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当事人以及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批准逮捕的确意味着取保失败,但是也仅仅代表在刑拘之后的37天之内的取保失败。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所以才予以逮捕。但是,如果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