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关于土地补偿标准有国家规定的具体补偿内容,对该内容不满意的有权就自己受到的补偿方式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农民不满意征地补偿标准可以与征收方就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现行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假离婚”后若反悔或欲按照夫妻关系处理有关财产而产生诉讼时,人民法院将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来审查当事人的“假离婚”行为是否有效。
在征地拆迁中对征地补偿条件不满意的情况下,面对征收方劝签订补偿协议的一般可以先与征收方就补偿标准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的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但是需要注意行政诉讼时效。
可以根据当地交警部门的赔偿方案,如果还不满意,可以通过申诉,法院解决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弄清楚对方的基本登记信息,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复印副本; 2、准备证据,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对你有利
如果被殴打,对方不承认殴打,没有证人,可以报警,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伤害鉴定、检索监控等方式获得证据。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受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具体规定如下: 1、被征收人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
对门面拆迁补偿不满意,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权: 1、听证:在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发布并征求意见时,被拆迁人可以向有关征收部门申请听证,提出维权的意见; 2、对于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评估,对于复核评估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