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不具有诉讼主体的资格,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对原告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的影响,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不适格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被告主体不适格,主要是指被告的身份、资格、权利义务、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不合乎法律规定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起诉需要满足一些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资格是相对于原告而言,即被指明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个人或单位(法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发生债务的,列行为人与其全部监护人为被告。
所谓“适格被告”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有以被告身份参加诉讼的资格。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诉讼解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纠纷。因此,当事人是否适格,只能将当事人与具体的诉讼联系起来,看当事人与特定的诉
不告不理,是指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就不能进行审判。具体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没有原告的起诉,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即原告的起诉是法院启动审判程序的先决条件。 二是法院审判的范围应与原告起诉的范围相一致,法院不得对原告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事项进行审
民事案件找不到被告可以申请法院公告送达。 找不到被告,可以公告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在内的所有法律文书。如果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
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关系,不具有应诉的权能,也就是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被告不适格,是指被告对于原告起诉的诉讼标的或者法律关系,不具有应诉的权能。 通俗的讲,被告不适格,即被告的主体资格不适格,也即被告是被原告错误起诉,即被告与原告没有争议,也没有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被告不适格的意思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被告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成为诉讼当事人的资格。被告主体不适格,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实体请求权的一种否定评价。
民事诉讼当事人适格的意思是:指就特定的诉讼,有资格以自己的名义成为原告或者被告,因而受本案判决拘束的当事人,因此又称为当事人适格。适格是指对于诉讼标的的特定权利或者法律关系,以当事人的名义参与诉讼并且请求通过裁判来予以解决的一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