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如果商标被抢先注册了,可以尝试以下办法: 1、找到商标所有人,与对方协商,看是否可以让对方进行商标转让或授权使用。 2、可以对商标是否是恶意注册进行一个评判,如果商标是恶意注册的情况可以申请无效。
商标被抢注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解决: 1、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 2、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
被抢注域名商标的情况发生时,当事人一般可以先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且对符合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或者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的专用权。
(1)形式审查:申请递交后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商标图样、委托书等文件进行的合法性审查;符合规定的,将授予申请日和申请号。 (2)实质审查: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是否与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违背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对于不通过实
注册商标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也就是说,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法定主体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2、申请时间应当是,商标所有者在他人先注册前,必须立即注册商标 3、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根据商品和服务
外国国家名称一般不能够被注册为商标。《商标法》规定,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等标志,不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外国国家名称不能够被注册为商标。外国国家名称的使用和注册妨碍有关国家使用其象征主权标记的权利,有损国家尊严,形成对这些标志的不公平占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国外商标注册通常指的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我国商标法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根据马德里协定、马德里议定书规定办理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的产品/服务项目是基于尼斯分类进行选择。尼斯分类 (NCL)是一种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由《尼斯协定》(1957年)建立。共分为45个类别,1-34是产品类,35-45类是服务类。在尼斯分类的基础上,美国商标局还有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