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1
在自诉案件中,有一类特殊情形,即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过程中,检察机关有四种情形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一般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件时,即使民事诉讼审判后,当检察院发现有新的证
民事诉讼审判后是还可以刑事诉讼的。在自诉案件当中,有一类特殊的情形,也就是公诉转自诉案件。在公诉的过程中,检察机关有四种情形不起诉: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一般的情况对于第三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情形,转化为自诉案
1、刑事判决后可以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2、在刑事案件中,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或者在刑事诉讼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害人有权单独再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
民事诉讼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刑事: 一、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 二、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构成犯罪的。 构成犯罪的,按照其所犯罪
民事诉讼可以转成刑事,但民事案件不能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若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涉及到刑事犯罪的,驳回起诉请求,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检察院可权以提起公诉。
民事案件有涉嫌刑事犯罪的可能,依法可以将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先行审理。这需要根据具体按时间来判断是否会判刑。如经济案件的民事纠纷,被告即使没有赔偿能力也是不能转化为刑事案件的,国家一再立法禁止将民事纠纷用刑事手段解决。
民事诉讼之后一般不能再进行刑事诉讼,但是在刑事诉讼之后可以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的司法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
民事诉讼中,一般是不会判刑的。但如果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或者被执行人与他人恶意串通,通过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法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