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2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只要该房产属于被代位继承人应当继承的财产的,代位继承就可以继承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
养子可以代为继承,因为法律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收养关系一旦成立后他们之间的系与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所以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 至于继子女,如果其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则也可以代位继承;反之如果其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不
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继承。根据最新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该条扩大了代位继承权主体范围。此扩大,不是指第一顺位、第二顺位上范围的变化,而是仅指被
遗赠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赠继承中,如果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如果没有形成法定的抚养关系的,不能代位继承,如果形成了的,可以代位继承。 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但法律没有规定关于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继子女是否享有代位继承权,在实践中一般认为只要继子女与其继子女形成了扶养关系,则形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不可以。代位继承适用情形是在继承行为开始前,被继承人的子女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了,此时被继承人的子女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将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二顺序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在继承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其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
遗嘱继承不能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
代位继承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该有的遗产份额,如果被代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全部的遗产,那代位继承人也就可以继承全部的遗产。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遗产。
代位继承是允许放弃继承的。因为继承是继承人的权利,继承人可以选择继承,也可以选择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
转继承一般不存在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而转继承只能发生在继承开始后(即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在继承开始前继承人死亡的,会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无法办理的,只能按照法
遗嘱继承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只有法定继承才能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中,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人的遗产应用法定继承的方式或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代位继承后可以转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