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的股东是需要承担债务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可以知道,公司的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公司的股东主要是以给公司出资的方式投资公司,也就是说公司的股东是公司的投资人,具有分红等个别人身权利。既然股东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享有分红权,那么就在公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履行了出资责任后,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责任,所以公司债务不能让股东偿还。除非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股东
股东是否可以不承担债务,要看情况。如果股东足额缴纳出资的,没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的,则股东可以不承担除缴纳出资额以外的债务。但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则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
公司债务一般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且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不能清偿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公司债务通常而言是不可以要求股东承担的,存在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具有独立人格,且应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若不能清偿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
股东要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但是股东一般是以其认缴的出资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来分取红利和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股东滥用其权利,如果构成人格否认的,则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但特殊情况下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公司换法人后之前公司债务不是由股东承担。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不影响公司的法人资格,公司依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间股权形成的债务由公司担保经过规定程序的有效。公司为公司股东之间因股权形成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该股东不能参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表决,该项表决必须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