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行政复议什么时候答复要依据行政复议机关是否有权处理而定,如果有权处理的,应该在收到申请30天内作出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对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对该规定有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应在受理申请后的六十日内答复;如果情况复杂,行政复议机关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决定的,经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至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一般需要六十日;如果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至多不超过三十日。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就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印章后及时送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要三十天,行政复议受理后在三十日内答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申请行政复议的,一般需要由复议机关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后,认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如果认为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
如果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从知道之日起的六十日内,能申请行政复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当事人超过六十日申请行政复议的,对方可以提出抗辩。
行政复议的申请时间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在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的申请期限的,则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60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
行政复议期限最长六十日申请。即行政复议应当在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