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工伤鉴定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然后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12333是工伤鉴定中心的电话。 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
工伤伤残鉴定机构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包括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鉴定职工工伤的具体流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由社保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时作出决定;并将决定书发给职工一方和其所在的单位。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设区的市级劳
工伤鉴定由鉴定申请人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相关材料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在60日内作出。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再次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具体流程是: 一、职工受伤住院后,在一个月内向当地的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通知工伤经办机构并填写《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 三、准备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填写好的《工伤职工就医诊治申请表》、住院费用明细、职工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提
指定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情形有: 1、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但不能提供鉴定机构的,由法庭直接指定; 2、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的,可以直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3、双方当事人均申请司法鉴定但对司法鉴定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由法庭指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工伤鉴定机构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