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停工留薪、依法支付保医疗待遇以及造成伤残的,依法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如果属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工伤保险待遇证据具体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合同; 5、工资账单; 6、医疗费用发票;等等。
浙江工伤保险待遇如下: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3、丧葬费=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事故责任人所在
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设备费。另外还有停工工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丧葬补助、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死亡补助金。法律规定,职工
它是指支付给一级至六级伤残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供养抚恤金、达到生活护理等级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都是按月发的。按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应每年调整一次。
工伤保险待遇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企业和职工的责任有: 1、企业必须落实工伤医疗抢救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做好工伤预防、病伤职工管理和伤残鉴定申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由本人申领或者参保单位进行,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得到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之后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工伤待遇审核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中心申请,工伤职工或参保单位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待遇科提交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下列待遇: (1)工伤保险基金按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残疾补贴。标准为:一级残疾为27个月,二级残疾为25个月,三级残疾为23个月,四级残疾为
工伤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险基金中的一种,由依法应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应当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建立起来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这是实施工伤保
工伤保险基金中可以支付的费用有: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贴;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住宿费; 4、安装配置残疾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