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31
取保候审期间检察院让去是为了了解核实案件情况或者当事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有关规定。检察院起诉不仅要凭警方的证据笔录就进行起诉,还要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
抗诉的提起可分为依职权抗诉和依申请抗诉两种方式,地方的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的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或者裁定存在错误的,应直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这是依职权抗诉。同时,由于被害人是没有抗诉权的,故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的,可以
看具体情况,检察院通知退赃也不一定是结案,因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嫌疑人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既然人民检察院通知退赃,那对于受害人来讲,自己被骗的钱可能是追回来一部分,退赃并不意味着赃款全部被追回,具体情况,受害人按
可以直接到检察机关进行报案。下列情况可以到检察院报案: 1、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4、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
法院会参考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判决已经生效,可以向省检察院申请再审抗诉,或者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一)原审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 (二)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三)原判决、裁定
检察院变更起诉是进行纠错的程序,能够促使犯罪嫌疑人罪责行相适应。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犯罪事实不符的,或者事实、证据没有变化,但罪名、适用法律与起诉书不一致的,可以变更起诉
取保候审是相关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暂不羁押的处理。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一般由公安机关执行。但要想取保候审相关行为人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并按照相应的取保候审流程进行取保候审申请
1、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
检察院批捕后能放人,如果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刑事案件立案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立案后继续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