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1、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人民法院决定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2、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盖章)或按手印。被
追逃期限的法律规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
逮捕后检察院一个月或者延长至一个半月审查起诉后,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从批捕到判刑的时间,取决于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办案机关的办案进度、是否依法延期等因素。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
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长短,因罪名不同、案情不同,涉及每个阶段的时间也不同,故不同的案件,经过的时间均有差异。但法院受理之后至判决有明确规定。刑事案件一般要经过刑事侦查、审查起诉、审判这三个阶段。如果案情复杂会相应的延期。
法院可以执行逮捕,人民法院决定逮捕被告人也有两种情况: 1、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2、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
犯罪嫌疑人从被批捕后到进行一审判决后,一般情况下需要四个半月左右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羁押的期限是不可以超过两个月的。如果是案情比较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立即终结的案件,可以经过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延长一个月的时间。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
一般不可以先判后逮捕。因为为了使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羁押或逮捕等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可以使侦查、审判顺利进行下去,所以一般会是在审判之前被逮捕。
批捕以后是可以判缓刑的,前提条件是如果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