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29
当事人对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除要求支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外,或者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产生的社会保险等,当事人可以自行领取仲裁裁决书,并在期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起诉: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或者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等情形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不一定违法。通常情况下,劳动仲裁应当在60天审理完毕。但是有特殊情形时,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2、增加、变更仲裁申请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
劳动仲裁60天不裁决的,一般不违法,其相关规定为: 1、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2、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除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其他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限是六十日。 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规
劳动仲裁调解书上签了字就生效。 生效后当事人双方自觉履行调解书的内容。调解书和已经生效的裁决书法律效力相同。调解书生效,如果一方不执行调解书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一审法院强制实行。 调解不是仲裁的必经程序,仲裁庭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
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限制一般是一年。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上述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申请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劳动仲裁审理有期限。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仲裁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期限是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
劳动争议仲裁的裁决时间是:需要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