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存在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债务由股东自己承担,公司不承担股东个人债务,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股东应按照下列方式承担公司债务: 1、一般情况下,以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2、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一般不承担。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特别是股东过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负责。这些特殊情况主要包括:1、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2、股东虚假出资、未足额出资或者提取出资的,应当在虚假出资、未缴出资、提取出资的范围内,共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如果实际股东已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则公司不管付多少债,也不会追偿到个人。 根据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债务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