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劳动者可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休产假期间有工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女职工休产假期间解除劳动合同、降低其工资标准。已经交有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但不是上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水平,而是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没签劳动合同,没买社保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凭证证明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一年一签的合同怀孕了,原合同至劳动者一年哺乳期结束为止,双方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以后,双方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或者自身存在《劳动合同法》第 38、39条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即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与孕期的女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期女职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用人单位违法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支付赔偿,即孕期女职工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单位就支付二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则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孕妇临产前劳动合同到期的,一般不需要续签,而是劳动合同顺延至产期结束。根据法律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如果此时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下列情形公司不用给予赔偿: 1.孕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2.孕妇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3.孕妇本人同时和其他用人单位建立的有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孕妇被追究刑事责任。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即以下情形不适用死刑: 1、在关押期间或在法院审判时作了人工流产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审判时也不适用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