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女职工超生违反计划生育,但用人单位不得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
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两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若女职工想继续在本单位工作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2、相反,如果女职工不愿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辞退孕期女职工,也不能在经济性裁员中将怀孕女职工列入裁减人员范围,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向该女职工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算法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普通裁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应以经济补偿金的二倍赔偿,赔偿金=工作年限×解雇前12月的平均工资×2倍。孕期的女职工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
与孕妇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违法解约,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来赔偿,即女职工每在单位工作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向其赔偿二个月的工资。
可以与孕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怀孕女员工还在试用期内,单位有证据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怀孕女员工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行为。 3、怀孕女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的。 4、怀孕女员工被依法追究
女职工在孕期内可享有下列特殊的劳动保护: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