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7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月的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银行贷款的担保人,如果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
银行贷款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对借款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借款人有无能力的限制。双方对担保责任没有约定或约
民间借贷担保人担保期限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有效期为六个月,隔了4年如无约定的,保证人可以免除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
成为担保人需要的条件如下: 根据银行要求办理,各银行要求不一样。但作为担保人基本条件是担保人需要有提供担保的能力(财产、信用)。 (1)贷款对象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即要求借款人有合法的身份。
不同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不同。首先是一般保证的担保期限; 1、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注: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
贷款担保人需要签字的,只有签字才是同意承担相应责任。而如果不签字的话,就没法和出借人之间订立担保合同关系,没法证明担保人的事实,法律上是不会承认的,担保人也就不具备担保责任了。如果担保人是某一家单位的话,就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者盖单位的公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一般是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没有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就是担保的期限。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
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期限一般依据合同而定,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执行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