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约定附件,所以合同附件相当于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且合同附件是附随主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附件一般情况下附在合同末尾。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则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的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也即期限到来的效力在于决定附期限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该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的
何谓附期限合同《合同法》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所谓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
《》第46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中的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又可称为始期,是指以其到来
合同附件是合同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因此合同附件相当于主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附件一般附在合同的末尾。
在民法中,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一定的期限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根据的合同。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开始的根据,则该期限为延缓期限;如果所附期限是作为合同效力终止的根据,则该期限为解除期限。在附延缓
无限期劳动合同,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种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对以协商、长期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等事项签订不固定期限劳动关系的特殊保护方式。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采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预告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
附条件合同在中国是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的合同。根据法律的规定只要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合意,并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的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
一般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变更期限,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双方同意可以随时变更合同。合同期限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当合同双方就合同变更达成一致时,可以更改合同的期限。可变更合同的期限只要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