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看守所不可以减刑,减刑是需要人民法院批准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
假释和减刑的区别如下: 1.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多次适用。 2.假释是给予一定的考验期后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关的刑期。 减刑的适用
有期徒刑一年的,可以缓刑或者减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以及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条件,可以宣告缓刑。符合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等条件,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
要求对已判刑的家属减刑假释应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意见书。中级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假释。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能假释,犯罪分子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被关押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
从法律属性上讲,缓刑的适用比管制还要“轻”得多。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在公安机关管束和
以下情况假释不受刑期限制: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未成年人;政治斗争的需要以及其他特殊情况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或者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假释期间再犯罪,撤销假释,新罪和旧罪一起数罪并罚。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
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有:累犯限制减刑;在七类严重犯罪判处死缓的限制减刑等。一般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